国家税务总局宿松县税务局2025年第二季度欠税公告(2025年第3期)
国家税务总局宿松县税务局2025年第二季度欠税公告(2025年第3期)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四十五条第三款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七十六条、《欠税公告办法(试行)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公布,第44号修正)的规定,现将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及时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有关情况予以公告,具体名单详见附件。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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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税务总局宿松县税务局2025年第二季度欠税公告.xls
国家税务总局宿松县税务局
2025年7月23日